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定县城区粮站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二次)
2.采购编号:SCZHH-20231260
3.采购人:泸定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为:1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共1个包,拟采购一名泸定县城区粮站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二次)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项目名称:泸定县城区粮站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二次)
2.采购编号:SCZHH-20231260
3.采购人:泸定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为:1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共1个包,拟采购一名泸定县城区粮站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二次)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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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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