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吉水县一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预算金额:5762053.42元
最高限价:5762053.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参照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
预算金额:5762053.42元
最高限价:5762053.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参照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2024年1月16日17:30(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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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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