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第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发改审〔2023〕9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东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东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第三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邵东市火厂坪镇、杨桥镇、水东江镇、宋家塘街道、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
2.3规模:完成2.5万亩(其中新增1.6万亩,改造提升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服务。
2.4招标范围:邵东市火厂坪镇、杨桥镇、水东江镇、宋家塘街道、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乡镇的初步设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标段送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本项目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设计范围为、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乡镇,建设面积约为0.8万亩,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39万元。具体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在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第三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截止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
?初步设计:需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需在2024年4月1日前完成。
?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以下资质之一的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第三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9日09时到2024年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第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发改审〔2023〕9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东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东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新增债券资金)设计服务第三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邵东市火厂坪镇、杨桥镇、水东江镇、宋家塘街道、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
2.3规模:完成2.5万亩(其中新增1.6万亩,改造提升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服务。
2.4招标范围:邵东市火厂坪镇、杨桥镇、水东江镇、宋家塘街道、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乡镇的初步设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标段送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本项目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设计范围为、野鸡坪镇、灵官殿镇等乡镇,建设面积约为0.8万亩,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39万元。具体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在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第三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截止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
?初步设计:需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需在2024年4月1日前完成。
?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以下资质之一的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第三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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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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