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授权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机构: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馆内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投入不得低于265.62万元。
(七)采购需求: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实施部门,选取运营商采用社会化运营模式实施。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装修改造期最长不超过0.5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
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的中标运营商将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30日内中标运营商在光明区成立项目公司或中标运营商注册地在光明区或将注册地址迁移至光明区负责本项目实施,并与实施部门《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运营管理合同》(下称“《运营管理合同》”)。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中标运营商对项目公司在《运营管理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应将除按合同约定属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相关权益外的其他资产和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光明区宏发万悦山,公配物业面积1000㎡(最终以实际移交时确定的面积为准)。本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大力发展深圳市古代典籍文化保护,不断完善古籍文化保护工作,增加我市文化的历史底蕴,扩大中国古籍文化的影响力,从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精神的弘扬。项目运营绩效目标:通过规范实施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工作,达到博物馆展陈教育的功能,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回报机制
合作期内,在满足政府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获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扶持与资助。项目公司依法获取各项收入,承担建设及运营成本,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企业合规及信用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第(一)(二)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字,划分好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4.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牵头方在中标人后续成立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应始终不低于51%,联合体各方持股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
三、报名事项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授权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机构: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馆内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投入不得低于265.62万元。
(七)采购需求: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实施部门,选取运营商采用社会化运营模式实施。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装修改造期最长不超过0.5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
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的中标运营商将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30日内中标运营商在光明区成立项目公司或中标运营商注册地在光明区或将注册地址迁移至光明区负责本项目实施,并与实施部门《典籍展览馆社会化运营项目运营管理合同》(下称“《运营管理合同》”)。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中标运营商对项目公司在《运营管理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应将除按合同约定属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相关权益外的其他资产和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光明区宏发万悦山,公配物业面积1000㎡(最终以实际移交时确定的面积为准)。本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大力发展深圳市古代典籍文化保护,不断完善古籍文化保护工作,增加我市文化的历史底蕴,扩大中国古籍文化的影响力,从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精神的弘扬。项目运营绩效目标:通过规范实施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工作,达到博物馆展陈教育的功能,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回报机制
合作期内,在满足政府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获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扶持与资助。项目公司依法获取各项收入,承担建设及运营成本,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企业合规及信用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第(一)(二)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字,划分好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4.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牵头方在中标人后续成立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应始终不低于51%,联合体各方持股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
三、报名事项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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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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