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费县中心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项目名称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费县中心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境内 |
建设性质 |
日常养护 |
招标备案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请登录)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 |
项目立项文号 |
/ |
项目法人单位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费县中心 |
招标人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费县中心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 (养护周期) |
2024年度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投资100% |
评标细则 |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费县中心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道的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绿化苗木的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及预防性养护项目的实施,公路等级为一、二级路,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预算约600.46万元。 2、招标范围:费县中心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道的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绿化苗木的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及预防性养护项目的实施。 |
2.2 标段划分 |
全线共设一个施工标段,标段名称:一标段,标段号:一。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 标段的 资格要 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 指 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一标段 (一) |
费县中心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道的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绿化苗木的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及预防性养护项目的实施。 |
资质资 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类似公路工程或不少于2个普通国省道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经历,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财务要求 |
2019年-2021年或 2020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
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可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但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投标人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为B级及以上等级; 9、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人):具有国家二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或不少于1年公路日常养护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
|||
主要机械 设备(含试验检测) 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 要 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3 |
申请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3.4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1月9日08:30至2024年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