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360SCCZUF36
2.2招标项目名称: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
2.3项目概况:山东华星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服务。
2.4招标范围:火车站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柴油罐区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发货区1000Nm3/h油气回收装置、芳烃罐区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共4套油气回收设施的定期维保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维保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相关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
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下午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360SCCZUF36
2.2招标项目名称: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
2.3项目概况:山东华星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油气回收维保服务。
2.4招标范围:火车站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柴油罐区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发货区1000Nm3/h油气回收装置、芳烃罐区800Nm3/h油气回收装置,共4套油气回收设施的定期维保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维保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相关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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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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