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白河大道贯通绿化景观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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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2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白河大道贯通绿化景观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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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示范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白河大道贯通绿化景观设计; 5.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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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8、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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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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