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第一批光伏项目(加娃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下江乡加娃村;
第二批光伏项目(白那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白那村;
第三批光伏项目(扎西岗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吉古村。
2.2 规模:加娃项目装机规模250MW;白那项目装机规模50MW;扎西岗项目装机规模100MW。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等采购,具体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为准。
2.5交货地点:第一批光伏项目(加娃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下江乡加娃村;第二批光伏项目(白那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白那村;第三批光伏项目(扎西岗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吉古村。
2.6 交货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其中白那、扎西岗项目预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加娃项目供货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其它需要说明:本合同价格包含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采购的费用,三批光伏项目分别结算,如果第一批光伏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备案,该批项目合同未生效,不再继续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试验设备或电站巡检系统设备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
本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第一批光伏项目(加娃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下江乡加娃村;
第二批光伏项目(白那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白那村;
第三批光伏项目(扎西岗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吉古村。
2.2 规模:加娃项目装机规模250MW;白那项目装机规模50MW;扎西岗项目装机规模100MW。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等采购,具体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为准。
2.5交货地点:第一批光伏项目(加娃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下江乡加娃村;第二批光伏项目(白那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白那村;第三批光伏项目(扎西岗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吉古村。
2.6 交货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其中白那、扎西岗项目预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加娃项目供货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其它需要说明:本合同价格包含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试验设备、巡检系统采购的费用,三批光伏项目分别结算,如果第一批光伏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备案,该批项目合同未生效,不再继续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试验设备或电站巡检系统设备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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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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