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县天祥湖水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74231.09 元
最高限价:18922766.92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分为项目修复实施期和项目运维期。本项目水体生态修复实施期为150天,项目运维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不低于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74231.09 元
最高限价:18922766.92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请登录) | 吉安县天祥湖水体治理工程 | 1 | 项 | 27574231.09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分为项目修复实施期和项目运维期。本项目水体生态修复实施期为150天,项目运维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不低于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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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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