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五莲县城区配电网建设项目(文化东路电力管廊EPC工程)招标公告
原文链接地址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城区配电网建设项目(文化东路电力管廊EPC工程)已由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批【2023】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莲县城区配电网建设项目(文化东路电力管廊EPC工程),主要实施浙江路向西至山东路、大尧站向西至浙江路电力管廊建设。
2.2建设地点:五莲县城区
2.3招标范围:五莲县城区配电网建设项目(文化东路电力管廊EPC工程)的深化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总投资估算:1334.65141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中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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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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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iji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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