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10.8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类型: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3、采购内容: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机关以及集士港税务所、鄞江税务所、望春办公区、段塘税务所等场所;物业管理内容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应急保障服务、设备维修(电梯、空调等专业设备除外)、水、电、监控、消防报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室外花木绿化养护、大楼公共设施工程维修、区域内道路交通、车场管理、消防安全、会议服务、食堂服务和其它服务等,要求配置物业人员不少于44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人民币910.8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类型: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3、采购内容: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机关以及集士港税务所、鄞江税务所、望春办公区、段塘税务所等场所;物业管理内容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应急保障服务、设备维修(电梯、空调等专业设备除外)、水、电、监控、消防报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室外花木绿化养护、大楼公共设施工程维修、区域内道路交通、车场管理、消防安全、会议服务、食堂服务和其它服务等,要求配置物业人员不少于44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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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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