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九龙新苑、淮州新苑新居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 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九龙新苑、淮州新苑新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人防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人防门
2.2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设计图纸未落实确定,招标数量核算存在差异,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4)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5)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可垫资额度,且时点存款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50万元;
(6)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7)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9)满足四川省人防办下发关于防护设备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其中一条为四川省以外的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在我市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
(10)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1月0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18日16:00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
5.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8日16:00时。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九龙新苑、淮州新苑新居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 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九龙新苑、淮州新苑新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人防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人防门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备注 |
人防门 | HK400(5) | 樘 | 3 | |
HK1000(5) | 樘 | 6 | ||
BMH8000-15 | 樘 | 24 | ||
HM0716 | 樘 | 5 | ||
HM0820 | 樘 | 26 | ||
HM1020 | 樘 | 26 | ||
HM1220 | 樘 | 5 | ||
HM1320 | 樘 | 1 | ||
HM1520 | 樘 | 9 | ||
HFM0716(5) | 樘 | 6 | ||
HFM0820(6) | 樘 | 27 | ||
HFM1020(6) | 樘 | 10 | ||
HFM1220(6) | 樘 | 35 | ||
HFM1320(6) | 樘 | 1 | ||
HFM1520(6) | 樘 | 3 | ||
HHM1020 | 樘 | 1 | ||
HHM1220 | 樘 | 8 | ||
HHM1320 | 樘 | 1 | ||
HHFM1020(6) | 樘 | 1 | ||
HHFM1220(6) | 樘 | 5 | ||
HHFM1320(6) | 樘 | 1 | ||
GHM1523 | 樘 | 1 | ||
GHM1821 | 樘 | 1 | ||
GHFM1222(5) | 樘 | 20 | ||
GHFM1523(5) | 樘 | 14 | ||
GHFM1821(6) | 樘 | 2 | ||
GHSFM5025(6) | 樘 | 1 | ||
GHSFM4525(6) | 樘 | 2 | ||
GHSFM5525(6) | 樘 | 4 | ||
GHSFM6025(6) | 樘 | 1 | ||
GSFMG5025(6) | 樘 | 4 | ||
GSFMG5525(6) | 樘 | 17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4)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5)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可垫资额度,且时点存款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50万元;
(6)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7)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9)满足四川省人防办下发关于防护设备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其中一条为四川省以外的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在我市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
(10)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1月0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18日16:00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
5.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8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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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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