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30日历日、进口9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3.4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3.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6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纳税证明: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8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10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30日历日、进口9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3.4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3.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6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纳税证明: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8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10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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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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