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肇州县;
2.3项目规模:该项目共需治理骨干排水沟道25条,现状总长度302.64km,其中达标长度48.79km,需治理长度253.86km,沟道护砌长48.33km;其中治理干沟6条,治理长度117.75km,沟道护砌3.01km;治理支沟19条,治理长度136.11km;沟道护砌45.33km。另新建防洪回水堤(兼截流用)1条,为前胜回水堤,长度1.05km。涝区骨干沟道共布置建筑物519座。其中,北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74座,包括涵121座(改扩建93座,现有利用2座,取消26座),桥34座(改扩建20座,现有利用14座),跌水9座(改扩建5座,现有利用4座),节制闸3座(改扩建3座),分流口建筑物2座(改扩建2座),排涝泵站5座(改扩建5座)。永胜支沟2+140~2+920段穿越卜家窝棚屯,渠道采用混凝土矩形槽型式,全长780米,因此取消永胜支沟上23座涵,混凝土矩形槽上设置盖板满足交通要求。西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22座,包括涵96座(改扩建96座),桥18座(改扩建15座,现有利用3座),防洪闸3座(改扩建3座),排涝泵站5座(改扩建5座)。宋芳屯排干分区建筑物223座,包括涵158座(改扩建158座),桥58座(改扩建49座,现有利用9座),跌水4座(改扩建4座),倒虹吸1座(现有利用1座),排涝泵站2座(改扩建2座)。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工作;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如按期不能完成视为弃标);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工作)90%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肇州县;
2.3项目规模:该项目共需治理骨干排水沟道25条,现状总长度302.64km,其中达标长度48.79km,需治理长度253.86km,沟道护砌长48.33km;其中治理干沟6条,治理长度117.75km,沟道护砌3.01km;治理支沟19条,治理长度136.11km;沟道护砌45.33km。另新建防洪回水堤(兼截流用)1条,为前胜回水堤,长度1.05km。涝区骨干沟道共布置建筑物519座。其中,北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74座,包括涵121座(改扩建93座,现有利用2座,取消26座),桥34座(改扩建20座,现有利用14座),跌水9座(改扩建5座,现有利用4座),节制闸3座(改扩建3座),分流口建筑物2座(改扩建2座),排涝泵站5座(改扩建5座)。永胜支沟2+140~2+920段穿越卜家窝棚屯,渠道采用混凝土矩形槽型式,全长780米,因此取消永胜支沟上23座涵,混凝土矩形槽上设置盖板满足交通要求。西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22座,包括涵96座(改扩建96座),桥18座(改扩建15座,现有利用3座),防洪闸3座(改扩建3座),排涝泵站5座(改扩建5座)。宋芳屯排干分区建筑物223座,包括涵158座(改扩建158座),桥58座(改扩建49座,现有利用9座),跌水4座(改扩建4座),倒虹吸1座(现有利用1座),排涝泵站2座(改扩建2座)。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工作;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如按期不能完成视为弃标);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工作)90%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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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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