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4、项目概况:本次规划新建、改扩建花洲中心幼儿园等八所幼儿园,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大门、围墙、消防设施等附属设施,及连接室外排水和供电系统;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及设计总承包;
第2、3标段:监理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及质保期间监理服务。
6、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图纸审查、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2、3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质保期间监理服务。
7、工期/监理周期:
第1标段:工期:365日历天;
第2、3标段:监理周期:施工合同工期及质保期。
8、质量要求:
第1标段: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2、3标段: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下列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勘查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
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第2、3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01月 08 日08时00分至2024 年01月 12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及设计总承包;
第2、3标段:监理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及质保期间监理服务。
6、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图纸审查、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2、3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质保期间监理服务。
7、工期/监理周期:
第1标段:工期:365日历天;
第2、3标段:监理周期:施工合同工期及质保期。
8、质量要求:
第1标段: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2、3标段: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下列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勘查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
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第2、3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01月 08 日08时00分至2024 年01月 12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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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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