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储运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开竞争性磋商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0724-2420KM140104。
2.3采购内容: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位于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景洪市勐养镇曼洒浩村民小组,项目拟建总库容为50000吨期现货橡胶产品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0521.45m2。其中:新建仓库3栋,建筑面积约30283.73m2;大门值班室1座,汽车衡控制室1座,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约237.72m2,配套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工程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和安装工程等,建筑工程费约:11369.73万元。本次采购为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依据设计施工图完成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核。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派驻人员现场造价跟踪控制不低于15天。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4)其他:完成采购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内容。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通过审计部门审核。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主体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磋商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要求:磋商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磋商申请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日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储运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开竞争性磋商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0724-2420KM140104。
2.3采购内容:西双版纳天然橡胶绿色智能物流综合园建设项目位于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景洪市勐养镇曼洒浩村民小组,项目拟建总库容为50000吨期现货橡胶产品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0521.45m2。其中:新建仓库3栋,建筑面积约30283.73m2;大门值班室1座,汽车衡控制室1座,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约237.72m2,配套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工程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和安装工程等,建筑工程费约:11369.73万元。本次采购为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依据设计施工图完成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核。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派驻人员现场造价跟踪控制不低于15天。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4)其他:完成采购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内容。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通过审计部门审核。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主体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磋商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要求:磋商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磋商申请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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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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