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43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6433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表: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43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643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工程设计服务 | 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43300.00 | 26433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城市排水排涝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表: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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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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