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约623辆出租车车顶灯LED屏广告位招租,共10个段(其中每个段为15秒时长,日播放次数不低于300次),剩余段用于招租方自营及公益宣传。
1.2 、本招租项目的范围:出租车车顶灯LED屏广告位招租。
1.3 、租金要求:起租价为110万元(含税金),报价低于起租价否决其投标。
1.4 、租期及履约保证金:租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承租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缴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1.5 、租金缴纳方式:预缴三个月租金(承租人成交总价/24个月,取整),每次在下一承租时间段前一个月20日前缴纳,首次缴费段租金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条款执行,若有违背,视则此合同作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将重新寻找承租方。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发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出租车车顶灯媒体运营的业绩证明文件,累计金额须达到100万人民币(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
2.4、承租广告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2.5、竞租人承诺中标后不得经营与中国电信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同类或类似业务,提供承诺书。
2.6、竞租人对竞租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竞租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招租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竞租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8、竞租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与招租人存在欠费纠纷,或被招标人列为不良供应商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租人,其竞租将被否决。
4. 招租文件获取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9日。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约623辆出租车车顶灯LED屏广告位招租,共10个段(其中每个段为15秒时长,日播放次数不低于300次),剩余段用于招租方自营及公益宣传。
1.2 、本招租项目的范围:出租车车顶灯LED屏广告位招租。
1.3 、租金要求:起租价为110万元(含税金),报价低于起租价否决其投标。
1.4 、租期及履约保证金:租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承租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缴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1.5 、租金缴纳方式:预缴三个月租金(承租人成交总价/24个月,取整),每次在下一承租时间段前一个月20日前缴纳,首次缴费段租金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条款执行,若有违背,视则此合同作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将重新寻找承租方。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发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出租车车顶灯媒体运营的业绩证明文件,累计金额须达到100万人民币(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
2.4、承租广告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2.5、竞租人承诺中标后不得经营与中国电信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同类或类似业务,提供承诺书。
2.6、竞租人对竞租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竞租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招租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竞租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8、竞租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与招租人存在欠费纠纷,或被招标人列为不良供应商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租人,其竞租将被否决。
4. 招租文件获取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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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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