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南部。2.1.2项目概况:本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约116289平方米;出让宗地面积约98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7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及配套基础设施。15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60446平方米;16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57243平方米;17地块7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40平方米;18地块8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542平方米。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备货,货物到场时间为招标人下发下料单(订货单)7日历天内,货物需达到合格要求。最终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货时间以发出订货单时间为准,本工程质保期至少24个月(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各标段具体规模如下:一标段为15、17地块,15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60446平方米,17地块7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40平方米;二标段为16、18地块,16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57243平方米,18地块8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57平方米。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各自最终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顺序进行评审,最多可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1.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000,392.86 元;二标段4,041,719.41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电表柜、户内箱、落地式配电箱、挂(嵌)墙双电源切换配电箱、消防巡检柜、事故照明切换箱等的制造、供货(含配电箱以及配电箱内的全部元器件并成套供应)、技术指导、调试及保修。楼上户内用电电表、住宅配套楼商业电表由供电局提供计量电表,配电箱厂家应预留电表的安装空间及负责安装调试,投产前应与供电局进行沟通确认。其余电表按业主、供电公司要求配置。(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的要求: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是配电箱制造商;③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无法体现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满足要求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关键页。)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39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供货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修改为本条)。②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本招标文件未作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6 00:00至2024-01-30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0 09:30。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南部。2.1.2项目概况:本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约116289平方米;出让宗地面积约98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7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及配套基础设施。15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60446平方米;16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57243平方米;17地块7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40平方米;18地块8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542平方米。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备货,货物到场时间为招标人下发下料单(订货单)7日历天内,货物需达到合格要求。最终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货时间以发出订货单时间为准,本工程质保期至少24个月(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各标段具体规模如下:一标段为15、17地块,15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60446平方米,17地块7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40平方米;二标段为16、18地块,16地块10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57243平方米,18地块8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37057平方米。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各自最终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顺序进行评审,最多可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1.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000,392.86 元;二标段4,041,719.41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电表柜、户内箱、落地式配电箱、挂(嵌)墙双电源切换配电箱、消防巡检柜、事故照明切换箱等的制造、供货(含配电箱以及配电箱内的全部元器件并成套供应)、技术指导、调试及保修。楼上户内用电电表、住宅配套楼商业电表由供电局提供计量电表,配电箱厂家应预留电表的安装空间及负责安装调试,投产前应与供电局进行沟通确认。其余电表按业主、供电公司要求配置。(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的要求: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是配电箱制造商;③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无法体现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满足要求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关键页。)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39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供货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修改为本条)。②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本招标文件未作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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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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