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编号:zkbp0240104-1
二、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协议客户取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述
2024年-2025年协议客户取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范围涵盖乐山市分公司所辖县(区)分公司协议客户揽收作业全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扫描、称重、封发配发、盘驳、码放装车、转运交接等。2024年-2025年预计协议客户取件业务量980万件。外包费用预计205.8万元。
外包期限:1年。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报价时以定价最高限价为基准,同时面向所有定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示例:打9.5折报价为:95%、打8折报价为:80%),评标时以投标报价的税前折扣率代入公式进行评审,合同签约价将以折扣率乘以最高限价计算得出。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的邮件或包裹快递类的揽收业务外包业绩。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行为记录,未被纳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由招标人提供)。
(九)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9:00-17: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二、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协议客户取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述
2024年-2025年协议客户取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范围涵盖乐山市分公司所辖县(区)分公司协议客户揽收作业全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扫描、称重、封发配发、盘驳、码放装车、转运交接等。2024年-2025年预计协议客户取件业务量980万件。外包费用预计205.8万元。
乐山市分公司各区县公司协议客户取件预计业务量 |
||
序号 |
区县 |
协议客户取件预计业务量(单位:万件) |
1 |
夹江县 |
200 |
2 |
市中区 |
120 |
3 |
峨边县 |
20 |
4 |
沙湾区 |
50 |
5 |
犍为县 |
40 |
6 |
沐川县 |
300 |
7 |
井研县 |
50 |
8 |
峨眉山市 |
200 |
合计 |
980 |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报价时以定价最高限价为基准,同时面向所有定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示例:打9.5折报价为:95%、打8折报价为:80%),评标时以投标报价的税前折扣率代入公式进行评审,合同签约价将以折扣率乘以最高限价计算得出。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的邮件或包裹快递类的揽收业务外包业绩。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行为记录,未被纳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由招标人提供)。
(九)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9:00-17: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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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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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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