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长治市潞城区食用菌种植基地配套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3】106 号、潞城发改审发【2023】11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食用菌种植基地配套项目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140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配套建设(1)新建培养房刺孔车间 294㎡、管理房 49㎡、防尘连廊 287.32㎡、厕所 37.5㎡、仓储用房 498.6㎡;检测中心改造 980.26㎡,并进行室外
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2)供电设施:配套 1250KVA 箱变 1 台,2000KVA 箱变 2台,并进行设施基础、供电线网和其他供配电设施的建设;(3)监控设施:视频前端、传输设施、平台及存储设施的配套;(4)设备配套:培养房刺孔车间配套刺孔机 1 台,空压机 1 台。
2.4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小常村。
2.5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单位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的能力;设计负
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 施工单位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
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纳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细或个人养老保险
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5 第三方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3.8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长治市潞城区食用菌种植基地配套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3】106 号、潞城发改审发【2023】11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食用菌种植基地配套项目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140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配套建设(1)新建培养房刺孔车间 294㎡、管理房 49㎡、防尘连廊 287.32㎡、厕所 37.5㎡、仓储用房 498.6㎡;检测中心改造 980.26㎡,并进行室外
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2)供电设施:配套 1250KVA 箱变 1 台,2000KVA 箱变 2台,并进行设施基础、供电线网和其他供配电设施的建设;(3)监控设施:视频前端、传输设施、平台及存储设施的配套;(4)设备配套:培养房刺孔车间配套刺孔机 1 台,空压机 1 台。
2.4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小常村。
2.5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单位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的能力;设计负
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 施工单位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
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纳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细或个人养老保险
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5 第三方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3.8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