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朝盖水(石海村段)治理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从化区温泉镇石海村。
2.2项目规模: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指南》,结合河道沿线实际情况(现状河滩地多为水田、耕地及农用地),本次治理石海工业园(左岸段桩号1+350~2+327,右岸段桩号1+630~1+768)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河段按不低于现状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385207.07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全长2.327Km,格宾石笼护岸总长4389m,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及施工临时工程,采用格宾网垫+植草护坡,坡面高2.5m。穿提涵管96m,下河步级24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43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即: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朝盖水(石海村段)治理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从化区温泉镇石海村。
2.2项目规模: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指南》,结合河道沿线实际情况(现状河滩地多为水田、耕地及农用地),本次治理石海工业园(左岸段桩号1+350~2+327,右岸段桩号1+630~1+768)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河段按不低于现状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385207.07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全长2.327Km,格宾石笼护岸总长4389m,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及施工临时工程,采用格宾网垫+植草护坡,坡面高2.5m。穿提涵管96m,下河步级24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43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即: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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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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