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区级、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26.78万元/年
最高限价:26万元/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范围:对江都区浦头镇17条区级、镇级总计约51.5KM的河道进行管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项目一年结束经考核,采购人认可,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项目名称:2024年度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区级、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26.78万元/年
最高限价:26万元/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范围:对江都区浦头镇17条区级、镇级总计约51.5KM的河道进行管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项目一年结束经考核,采购人认可,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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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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