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水利闸涵水毁重建项目 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293号、永发改招标核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永清县水利闸涵水毁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刘庄闸、贾家务闸、张迁务闸、渠头闸4座闸涵重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4座水闸。其中,刘庄闸:闸5孔、闸孔净宽3米、流量45m3/s;贾家务闸:闸2孔、闸孔净宽2米、流量7.5m3/s;张迁务闸:闸3孔、闸孔净宽3米、流量18m3/s;渠头闸:闸2孔、闸孔净宽2.5米、流量12m3/s。
2.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域内
2.3总工期: 144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7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22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6投标报价上限:2521.0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241.67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费212.6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44.63万元,工程勘察费:22.0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项目经理应(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至2024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水利闸涵水毁重建项目 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293号、永发改招标核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永清县水利闸涵水毁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刘庄闸、贾家务闸、张迁务闸、渠头闸4座闸涵重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4座水闸。其中,刘庄闸:闸5孔、闸孔净宽3米、流量45m3/s;贾家务闸:闸2孔、闸孔净宽2米、流量7.5m3/s;张迁务闸:闸3孔、闸孔净宽3米、流量18m3/s;渠头闸:闸2孔、闸孔净宽2.5米、流量12m3/s。
2.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域内
2.3总工期: 144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7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22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6投标报价上限:2521.0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241.67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费212.6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44.63万元,工程勘察费:22.0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项目经理应(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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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至2024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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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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