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年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服务器等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年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服务器等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QGC
2.3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年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服务器等信息化设备采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个月内;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及烟草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基本要求等规定,满足招标人合同要求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4:数据存储服务器1(台/套)、应用服务器1(台/套);
标段5:GPU计算服务器2(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新注册公司还未有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资信证明);
3.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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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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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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