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投〔2020〕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厂区及取水泵房,供水规模10000吨/天,铺设供水主管网约21千米,供水支管网约200千米,解决约40000人供水问题。总投资约为10500万元。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2.4.1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2标段为 1 个标段。
2.4.3计划本项目工期为:360日历天。
2.4.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1655945.46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自来水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 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30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投〔2020〕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厂区及取水泵房,供水规模10000吨/天,铺设供水主管网约21千米,供水支管网约200千米,解决约40000人供水问题。总投资约为10500万元。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2.4.1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2标段为 1 个标段。
2.4.3计划本项目工期为:360日历天。
2.4.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1655945.46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自来水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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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 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30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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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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