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4-06-04F-2024-D-E00103
1.2项目名称: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1-12月保安服务
1.3项目实施地: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原校本部及南校区
1.4项目控制价:652320.00元(含税)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已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韶关市公安局开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复印件或提供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日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项目编号:04-06-04F-2024-D-E00103
1.2项目名称: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1-12月保安服务
1.3项目实施地: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原校本部及南校区
1.4项目控制价:652320.00元(含税)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已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韶关市公安局开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复印件或提供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日
3.2、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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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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