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第三章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中原评标细则为:
1、基准价:当有效供应商大于7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取剩余所有有效评标价;当有效供应商小于7家时,取全部有效评标价;去掉的最高或最低的评标价不参与基准价计算,得分为20分。
基准价=平均值下浮5%
基准价保留小数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2、得分公式:偏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