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柳堡国防文化园建设工程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旸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柳堡国防文化园建设工程装饰及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柳堡镇 2.1.2 工程规模:西区用地面积10068m2,东区用地面积46646m2,总建筑面积18539.19m2,其中:联勤楼1402.92m2,综合楼3740.03m2,业务用房816.08m2,军事礼堂3731.26m2,射击训练馆1220.08m2,军人服务社1897.82m2,室内训练馆909.19m2,实训楼3293.16m2,连廊195.64m2。 2.1.3 合同估算价:26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2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及部分配套工程等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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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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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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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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