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BZLX2024CGQT002号
2.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元。此次招标按费率招标,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本次招标仅为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7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项目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
(3)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的资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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