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名称: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1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机关综合办公楼及派出法庭(木厂人民法庭、三十铺人民法庭、张店人民法庭、孙岗人民法庭)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公共设备、设施维护;2)安全保卫;3)停车场管理;4)水电管护;5)办事大厅秩序维护;6)保洁;7)零星维修;8)垃圾清运;9)绿化养护;10)会议服务;11)特约服务及其他;12)法院界定以及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1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机关综合办公楼及派出法庭(木厂人民法庭、三十铺人民法庭、张店人民法庭、孙岗人民法庭)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公共设备、设施维护;2)安全保卫;3)停车场管理;4)水电管护;5)办事大厅秩序维护;6)保洁;7)零星维修;8)垃圾清运;9)绿化养护;10)会议服务;11)特约服务及其他;12)法院界定以及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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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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