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755,860.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755,860.3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三年),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755,860.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755,860.3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对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全量化处理,同时对相关处理设施做好日常运营管理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755,860.31 | - |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三年),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营B包组(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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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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