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堰路(淮河西路-永兴路)、新河路(京九路-段郢路)、方集路(谷河路-永兴路)、段郢路(谷河路-淮河路)、阮城路(富陂大道-荷塘路)(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阜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审字〔202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
一标段:王堰路(淮河西路-永兴路)长约542米、方集路(谷河路-永兴路)长约998米、段郢路(谷河路-淮河路)长约43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道路施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绿化、给水、排水、弱电、通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新河路(京九路-段郢路)长约1751米、阮城路(富陂大道-荷塘路)长约607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道路施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绿化、给水、排水、弱电、通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220日历天;二标段:2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6875805.69元;二标段:39388486.89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堰路(淮河西路-永兴路)、新河路(京九路-段郢路)、方集路(谷河路-永兴路)、段郢路(谷河路-淮河路)、阮城路(富陂大道-荷塘路)(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阜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审字〔202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
一标段:王堰路(淮河西路-永兴路)长约542米、方集路(谷河路-永兴路)长约998米、段郢路(谷河路-淮河路)长约43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道路施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绿化、给水、排水、弱电、通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新河路(京九路-段郢路)长约1751米、阮城路(富陂大道-荷塘路)长约607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道路施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绿化、给水、排水、弱电、通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220日历天;二标段:2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6875805.69元;二标段:39388486.89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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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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