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322024000017
项目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3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4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4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B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3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A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一般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进行核验:(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其他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登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1月15日 14时30分
项目编号:P5226322024000017
项目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3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4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4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B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3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A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一般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进行核验:(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其他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登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1月15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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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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