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由我司投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
1.2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屏山县。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对富荣河进行综合防洪治理3公里,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拟建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2.3项目总投资和最高限价:总投资 1600 万元;勘查设计费暂估40.8646万元,本项目实行费率招标。
2.4项目计划期限:40日历天。
2.5招标工作范围:工程测量、地质勘察(主要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施设计及预算编制、后期施工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和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
3.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书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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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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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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