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主要是17组道路改造分南线和北线,南线约400平方米,北线约945平方米,合计134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1.3合同估算价:约17.48万元
(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
(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
(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具体要求:北线放样清杂做路基,原路面下降扩宽到4米,压实;添加石料做路基;浇筑3米宽,采用C30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15厘米。南线根据原路面情况平整,压实浇筑,路面宽度3米,路面厚度15厘米。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
(4)沿线原有设施如被施工方破坏的,需由施工方负责修复;
(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工程量实量实算。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5日10:00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主要是17组道路改造分南线和北线,南线约400平方米,北线约945平方米,合计134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1.3合同估算价:约17.48万元
序号 |
招标内容 |
地点 |
路面宽度(m) |
厚度 (cm) |
平方(m) |
最高限价 |
1 |
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 |
17组南线 |
3 |
15 |
400 |
130元/m2(含清杂、路基、浇筑等) |
2 |
17组北线 |
3 |
15 |
945 |
130元/m2(含清杂、路基、浇筑等) |
(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
(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具体要求:北线放样清杂做路基,原路面下降扩宽到4米,压实;添加石料做路基;浇筑3米宽,采用C30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15厘米。南线根据原路面情况平整,压实浇筑,路面宽度3米,路面厚度15厘米。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
(4)沿线原有设施如被施工方破坏的,需由施工方负责修复;
(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工程量实量实算。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三洞口社区17组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5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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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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