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通知文件要求为指引,建设共享数据库、数据采集管理、数据推送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数据上报平台,涵盖职业学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党建思政、资产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服务管理等基础数据。数据上报平台提供数据审核,数据明细查询,分权分域、库表采集、表单填报,文件采集等功能。在通过打通教育部推送接口的情况下,可快速完成数据推送工作。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协助漯河食品职业学校按照《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要求对学校多个业务系统及平台完成数据采集、梳理、上报。
1.2.2项目规模:5万元(含税6%)。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72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时00分。
项目概况: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通知文件要求为指引,建设共享数据库、数据采集管理、数据推送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数据上报平台,涵盖职业学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党建思政、资产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服务管理等基础数据。数据上报平台提供数据审核,数据明细查询,分权分域、库表采集、表单填报,文件采集等功能。在通过打通教育部推送接口的情况下,可快速完成数据推送工作。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CP01741代维服务 |
漯河食品职业学校数据上报平台本地系统维护及部分数据梳理服务 |
/ |
/ |
甘肃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采购内容主要为协助漯河食品职业学校按照《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要求对学校多个业务系统及平台完成数据采集、梳理、上报。
1.2.2项目规模:5万元(含税6%)。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72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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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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