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空调设备维保、房产租赁、电梯设备维保等项目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CG060
2.3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类别:服务
2.6资金来源:需求部门已落实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2.9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空调设备维保、房产租赁、电梯设备维保等项目公开招标,按照办公室专业打捆,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管控目录四级目录划分标的。共分为6个标的,23个标包。
2.10服务期: 详见《需求一览表》
2.11建设地点:贵州。
2.12投标限制及中标数量限制:
(1)投标限制:无。
(2)中标数量限制:标的一、二各限中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二)专用资格要求
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 请于2024年01月03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01月09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空调设备维保、房产租赁、电梯设备维保等项目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CG060
2.3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类别:服务
2.6资金来源:需求部门已落实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2.9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空调设备维保、房产租赁、电梯设备维保等项目公开招标,按照办公室专业打捆,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管控目录四级目录划分标的。共分为6个标的,23个标包。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 | 服务期 |
1 | 【1】空调设备维保 | 1038.271600 | 1 | 1-1 | 【1-1】凯里供电局2024年中央空调维护维修项目 | 274.5716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1-2 | 【1-2】遵义供电局2024年度单体空调维保项目 | 189.4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3 | 【1-3】贵阳供电局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维修 | 178.66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4 | 【1-4】铜仁供电局本部及所辖分县局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维修 | 176.8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5 | 【1-5】铜仁供电局本部及所辖分县局2024年分体空调维修 | 89.34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6 | 【1-6】兴义供电局2024年兴义局本部及县级供电企业空调日常维护保养 | 42.5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7 | 【1-7】贵阳供电局2024年分体空调维修 | 40.0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12个月 | ||||
1-8 | 【1-8】毕节供电局2024年中央空调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 40.0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1-9 | 【1-9】信息中心2024年分体空调维修 | 7.0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 | 【2】电梯设备维保 | 651.234000 | 1 | 2-1 | 【2-1】铜仁供电局本部及所辖分县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 | 132.0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2-2 | 【2-2】六盘水供电局及县供电局2024年其它设备(电梯及机械化停车位)维修保养 | 103.44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3 | 【2-3】贵阳供电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第一包) | 82.52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4 | 【2-4】贵阳供电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第二包) | 82.52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5 | 【2-5】兴义供电局2024年本部电梯大修、维保及县级供电企业电梯维保项目 | 78.3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6 | 【2-6】遵义供电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 | 66.6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7 | 【2-7】安顺供电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 | 50.800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8 | 【2-8】毕节供电局及8家县局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服务项目 | 40.000000 | / | 下浮率 | 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12个月 | ||||
2-9 | 【2-9】信息中心2024年电梯维保维修及年检 | 8.854000 | / | 下浮率 | 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
2-10 | 【2-10】调度大楼2024年电梯设备维保、维修 | 6.200000 | / | 下浮率 | 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12个月 | ||||
3 | 【3】房产租赁 | 76.800000 | 1 | 3-1 | 【3-1】2024年电科院人才工作站住房租赁服务项目 | 76.800000 | 0.004000 | 报单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4 | 【4】搬迁服务 | 40.600000 | 1 | 4-1 | 【4-1】安顺供电2024年搬迁业务 | 40.600000 | / | 下浮率 | 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12个月 |
5 | 【5】办公类危废、固废处置 | 30.000000 | 1 | 5-1 | 【5-1】贵阳供电局2024年度办公类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服务 | 30.000000 | / | 下浮率 | 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24个月 |
6 | 【6】会务资料等印刷业务 | 10.000000 | 1 | 6-1 | 【6-1】六盘水供电局2024年度图文印刷服务 | 10.000000 | / | 下浮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10服务期: 详见《需求一览表》
2.11建设地点:贵州。
2.12投标限制及中标数量限制:
(1)投标限制:无。
(2)中标数量限制:标的一、二各限中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机构投标的,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通过年度考核的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执业证书和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
2 | 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或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有效期内。 |
4 | 投标人无诚信不良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3)在“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不能按以上具体要求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说明情况。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末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版),许可项目包括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及以上。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版) |
【2】电梯设备维保 |
2 | 持有国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5】办公类危废、固废处置 |
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 请于2024年01月03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01月09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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