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ACG2023T104-2
项目名称: 屯溪区“昱检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90万元
最高限价: 90万元
采购需求: 屯溪区“昱检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天内组织供货,30天内设备全部到场,45天内设备完成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次采购的机器人、智慧屏等设备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满足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9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月3日9点00分 至 2024年1月9日9点00分
项目编号: HJACG2023T104-2
项目名称: 屯溪区“昱检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90万元
最高限价: 90万元
采购需求: 屯溪区“昱检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天内组织供货,30天内设备全部到场,45天内设备完成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次采购的机器人、智慧屏等设备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满足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9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月3日9点00分 至 2024年1月9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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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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