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专项招标项目采购工作已具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服务类项目(适用于NYFW24001-001、NYFW24001-002、NYFW24001-003)
3.1.1通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如供应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9)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1.2专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1.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4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凡有意向的请于2024年1月4 日至2024年1月 10 日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专项招标项目采购工作已具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服务类项目(适用于NYFW24001-001、NYFW24001-002、NYFW24001-003)
3.1.1通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如供应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9)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1.2专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1.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4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凡有意向的请于2024年1月4 日至2024年1月 10 日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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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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