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MD2023-WJ-G-006
2、项目名称: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或项目服务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
5、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项目共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本次采购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投标单位按评审 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本项目开标顺序按标段1-4 数字递增顺序进行开标),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
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三、本项目总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含税):肆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含税):¥4000000.00 元
其中:
注:每个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初步分配情况如上表,成交后各标段实际产生金额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17:30点(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SZTMD2023-WJ-G-006
2、项目名称: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或项目服务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
5、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标段号 |
标段范围 |
1 |
花港湾 |
2 |
运东(苏嘉杭高兴西,含科创园周边) |
3 |
运东(苏嘉杭高速东) |
4 |
同里镇 |
本次采购项目共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本次采购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投标单位按评审 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本项目开标顺序按标段1-4 数字递增顺序进行开标),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
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三、本项目总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含税):肆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含税):¥4000000.00 元
其中: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1 |
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标段一) |
花港湾 |
100 |
2 |
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标段二) |
运东(苏嘉杭高兴西,含科创园周边) |
100 |
3 |
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标段三) |
运东(苏嘉杭高速东) |
100 |
4 |
吴江开发区产业更新办公室对2024-2025年度及计划内产业更新方面合作、回购项目评估(标段四) |
同里镇 |
100 |
注:每个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初步分配情况如上表,成交后各标段实际产生金额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17:30点(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