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项目名称: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招商项目。
2.2项目概况: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位于火车站候车区、进出站通道区域不可移动的广告灯箱、看板。
2.3项目地点、媒体形式、单位、数量:
2.4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为一个招商包件项目,招商底价含增值税为¥79.29万元/年(税率9%)。税率政策变动时的处理:因国家政策或开票方其他原因调整时,不调整合同总价,仅调整税率,差额调整到不含税价内。实际收款数为合同约定总价。因执行合同产生的,合同中未列税费由中商人自行向税局或相关单位缴纳。
2.5租赁期限: 2年,先付后用,合同款按半年度支付1次原则。
2.6经营业态:竞商人如需现场踏勘,招商人积极配合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广告位媒体竞商,即视为对该广告媒体的位置、形式、数量、现状和设施设备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中商人按现状接收车站广告媒体。云县站进出站地下通道6块64.8㎡灯箱因封闭未使用媒体不在本次招商面积范围内,在解除封闭之日起开始使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接受该部分媒体并按该站中商单价计算支付该部分媒体租赁费。
2.7付款原则: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赁费,后期租赁费支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先付后用。若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期支付租赁费,招商人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
3.1本次招商项目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需无条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3.2本次招商仅限于广告媒体租赁招商,广告投放需符合铁路相关部门规定。
3.3竞商人中商后,在《中商通知书》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按当年中商价的9﹪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1万元安全保证金,该履约金及安全保证金招商人不向中商人开具收据。若中商人无违约、无赔偿、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理及安全问题造成的处罚、无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中商人账户(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4 租赁期间广告牌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维修费用或间接费用由中商人全部承担。其中电费为招商人向中商人据实收取,在招商人向中商人出具电费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中商人付清电费。
3.5参加竞商人,均视为对一切招商物现状及所有合同条款认可。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竞商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竞商人须具备完成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媒体经营相关业务内容,可以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4.3参与竞商的公司应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竞商人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未被国家、国铁集团及昆明局集团公司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竞商人需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4.4与招商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不得参加竞商。
4.5竞商人对招商人存在欠缴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各类应缴费用,限期内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商。
4.6竞商人须接受本招商项目的底价、付款条件、费用支付条件,并接受《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场地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4.7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日
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7、竞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招商评审时间)为 2024年1 月 19日10 时30分室。
2.1项目名称: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招商项目。
2.2项目概况: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位于火车站候车区、进出站通道区域不可移动的广告灯箱、看板。
2.3项目地点、媒体形式、单位、数量:
序号 | 车站 | 媒体形式 | 媒体位置 | 数量 | 面积(㎡) | 单价(元/㎡/年) | 合计(万元/年)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两位 | 备注 |
1 | 巍山站 | 灯箱 | 候车厅/进出站通道 | 15 | 220.96 | 584 | 12.90 | |
2 | 云县站 | 灯箱 | 候车厅/进出站通道 | 10 | 351.96 | 621 | 21.86 | 本次招商不含地下通道6块,64.8㎡灯箱媒体 |
3 | 临沧站 | 灯箱 | 候车厅/进出站通道 | 27 | 480.39 | 731 | 35.12 | |
灯箱 | 出站聚散厅/出站邮道 | 8 | 183.84 | 512 | 9.41 | |||
合计 | 60 | 1237.15 | 79.29 |
2.5租赁期限: 2年,先付后用,合同款按半年度支付1次原则。
2.6经营业态:竞商人如需现场踏勘,招商人积极配合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广告位媒体竞商,即视为对该广告媒体的位置、形式、数量、现状和设施设备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中商人按现状接收车站广告媒体。云县站进出站地下通道6块64.8㎡灯箱因封闭未使用媒体不在本次招商面积范围内,在解除封闭之日起开始使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接受该部分媒体并按该站中商单价计算支付该部分媒体租赁费。
2.7付款原则: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赁费,后期租赁费支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先付后用。若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期支付租赁费,招商人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
3.1本次招商项目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需无条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3.2本次招商仅限于广告媒体租赁招商,广告投放需符合铁路相关部门规定。
3.3竞商人中商后,在《中商通知书》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按当年中商价的9﹪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1万元安全保证金,该履约金及安全保证金招商人不向中商人开具收据。若中商人无违约、无赔偿、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理及安全问题造成的处罚、无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中商人账户(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4 租赁期间广告牌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维修费用或间接费用由中商人全部承担。其中电费为招商人向中商人据实收取,在招商人向中商人出具电费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中商人付清电费。
3.5参加竞商人,均视为对一切招商物现状及所有合同条款认可。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竞商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竞商人须具备完成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媒体经营相关业务内容,可以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4.3参与竞商的公司应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竞商人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未被国家、国铁集团及昆明局集团公司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竞商人需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4.4与招商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不得参加竞商。
4.5竞商人对招商人存在欠缴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各类应缴费用,限期内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商。
4.6竞商人须接受本招商项目的底价、付款条件、费用支付条件,并接受《大临线巍山站、云县站、临沧站广告媒体场地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4.7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日
7、竞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招商评审时间)为 2024年1 月 19日10 时30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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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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