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
1.采购条件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1、#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采购人为晋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1、#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配套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厂区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1.厂区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
2.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
3.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
4.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
5.#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
6.#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
7.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8.投标方负责管道改造所涉及的拆装施工,以及部分管道的恢复。
9.投标方负责改造所涉及设备的全部拆除施工。
10.投标方负责改造所涉及管道、管件、阀门、保温、支吊架的全部拆除施工。
11.现场的所有土建材料的采购、运输(包括厂内二次搬运)、相关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养护、安装等。
12.因本改造实施引起的其它相关改造,如土建结构的改造与修复、局部道路开挖与修复、局部管道改线等。
13.焊接要求,耐压试验及无损探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14.为保证本系统正常投运而必需的工作,虽未明确在清单中列出,但已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2.3计划工期:预计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5日。具体施工时间结合电厂机组停机时间确定,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的工期要求。
2.4建设地点:#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类似的火电机组土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土建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获取时间:2024-01-02 17:30至2024-01-05 17:30;;
1.采购条件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1、#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采购人为晋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1、#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配套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厂区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1.厂区新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
2.设备所述厂房重新地面硬化及围墙砌筑;
3.设备支架及支墩施工;
4.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草坪、马路的恢复;
5.#1#2机组一二次风机及其冷风道及一次风机临时加固;
6.#1#2机组锅炉炉前地面恢复;
7.地下相关管道改造;
8.投标方负责管道改造所涉及的拆装施工,以及部分管道的恢复。
9.投标方负责改造所涉及设备的全部拆除施工。
10.投标方负责改造所涉及管道、管件、阀门、保温、支吊架的全部拆除施工。
11.现场的所有土建材料的采购、运输(包括厂内二次搬运)、相关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养护、安装等。
12.因本改造实施引起的其它相关改造,如土建结构的改造与修复、局部道路开挖与修复、局部管道改线等。
13.焊接要求,耐压试验及无损探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14.为保证本系统正常投运而必需的工作,虽未明确在清单中列出,但已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2.3计划工期:预计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5日。具体施工时间结合电厂机组停机时间确定,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的工期要求。
2.4建设地点:#2机组热力系统余热提效利用节能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类似的火电机组土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土建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获取时间:2024-01-02 17:30至2024-01-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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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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