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FZ-2023-1326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2024-2025年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机构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聊城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采购 |
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服务期 |
2年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 100%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为降低管理成本,按照《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实际需求,拟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诉讼仲裁代理等服务)进行采购。 |
2.2 采购范围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及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就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为新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就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出律师意见;受委托提出交涉及索赔,出具律师函;接受委托参加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5项高速公路类项目法律服务,并担任过政府或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连续服务并担任过交通基础设施(高速公路)行业内法律顾问3年以上。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拟派法律顾问服务人员应不少于2人(包含2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执业15年以上。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_2024-01-03 09:00至2024-0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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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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