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带湖路、中山路、民德路、茶圣路等人行道及路面维修部分(劳务招标)项目。
2、施工地点:江西省上饶市。
3、项目概况:对重点区域破损路面、破损人行道、井盖下沉破损、易积水机动车沥青路面维修。
4、项目金额:该项目暂无预算,最终结算以业主审定的价格下浮15%据实结算(含9%专用发票),项目如需24小时加班施工,赶工费用已包含在招标单价中。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项目工期暂定30天。
二、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中标人如被发现再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结算支付;如中标人原因中途停止施工离场的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的50%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8、投标人须完全响应附件2中的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需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不超过70%,一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不超过80%:二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不超过97%剩余3%作为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
如乙方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的,甲方将在本合同上述支付条款的基础上再暂扣乙方20%计量款,用于Z方派驻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如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上述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乙方:如施工中发生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乙方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则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多退少补。乙方知晓并同意此条款。
(二)投标保证金: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四、公开摇选流程
于2024年1月6日13时00分-2024年1月6日14时00分(请登录)报名。
1、项目名称:带湖路、中山路、民德路、茶圣路等人行道及路面维修部分(劳务招标)项目。
2、施工地点:江西省上饶市。
3、项目概况:对重点区域破损路面、破损人行道、井盖下沉破损、易积水机动车沥青路面维修。
4、项目金额:该项目暂无预算,最终结算以业主审定的价格下浮15%据实结算(含9%专用发票),项目如需24小时加班施工,赶工费用已包含在招标单价中。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项目工期暂定30天。
二、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中标人如被发现再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结算支付;如中标人原因中途停止施工离场的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的50%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8、投标人须完全响应附件2中的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需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不超过70%,一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不超过80%:二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不超过97%剩余3%作为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
如乙方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的,甲方将在本合同上述支付条款的基础上再暂扣乙方20%计量款,用于Z方派驻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如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上述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乙方:如施工中发生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乙方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则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多退少补。乙方知晓并同意此条款。
(二)投标保证金: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四、公开摇选流程
于2024年1月6日13时00分-2024年1月6日14时00分(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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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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