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内。
2.1.2 建设规模:东港池环路工程全长5.762公里,宽9-16米,道路沿现状海堤平行布置,路线形成环状,含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交安设施等;弹性之路一工程全长1.155公里,宽16米,自拟建东港池环路向西,含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交安设施等。合同估算约2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申请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3.2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9家投标申请人;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等于9家,则9家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并均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二。
6.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 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内。
2.1.2 建设规模:东港池环路工程全长5.762公里,宽9-16米,道路沿现状海堤平行布置,路线形成环状,含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交安设施等;弹性之路一工程全长1.155公里,宽16米,自拟建东港池环路向西,含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交安设施等。合同估算约2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申请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3.2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9家投标申请人;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等于9家,则9家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并均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二。
6.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 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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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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