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Z-2023122701-XY
项目名称:盱眙县戚坝水库消险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内容:为盱眙县戚坝水库消险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监理服务期:16个月,包括项目施工期12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监理符合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具备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6.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JSSZ-2023122701-XY
项目名称:盱眙县戚坝水库消险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内容:为盱眙县戚坝水库消险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监理服务期:16个月,包括项目施工期12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监理符合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具备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6.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