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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物品搬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包二(2次)招标公告
 
地区:郑州市 日期:2024-01-02 资质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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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物品搬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及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校内(含10公里以内)限价

校外限价(超10公里外在校内限价基础上每公里增加费用)

备注

2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物品搬迁服务遴选项目

350元/趟

8元/公里

路线由采购人指定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拟新增一个校区,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搬家公司对物品搬迁,涉及校内电器类、实验实训设备器材、桌椅类、家具(沙发、床、柜)类、档案、图书等资料及其他所需搬迁的物品搬迁、安装、摆放、图书上架、拆装等服务。

5.2车辆尺寸不低于1.9米×4.2米敞篷货车或厢货车,每辆车配备不少于2名搬运工人(包含包装防护材料费与打包人工费等全部防护相关费用) 。

5.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根据采购规定和搬迁实际情况,合同按项目签署。服务期限内,实施动态管理,委托人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者或不满意(考核标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4成交单位义务与责任:成交单位应当按照磋商承诺,及时安排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搬迁工作。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委托人及他人合法权益。若因成交单位的原因造成不应有的后果,成交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标的物所在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校区
5.8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出包段前1-3名成交候选人;
5.9上述限价不含搬运过程中的楼层费、途中装卸费、人工平面搬运距离费、钢琴等贵重物品费、家具拆装费、空调拆装费等,根据实际搬运标的由双方协商决定。
6.包段划分:本次对包段二流标后进行2次采购。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供应商应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交通管理部门在本年度或有限期内通过年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装卸搬运”事项;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每天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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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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