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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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3-53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97,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9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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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一年(根据服务合同可续签)。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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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3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2号)文,供应商(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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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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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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