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厦门市枋湖东路项目工程设计(编号:gkzb2024010100003)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总期限100日历天。包括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5日历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服务地点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与枋湖东路交叉口。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其他:控制价:9,906,470.54元。其他:本项目带方案投标,不设方案补偿费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处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商业综合体类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至今的,设计内容至少包括方案设计或扩初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12、其它: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01-02 12:00:00起至2024-01-09 12:00:00止(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3 09:30:00(北京时间)。
1.1招标条件
厦门市枋湖东路项目工程设计(编号:gkzb2024010100003)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厦门市枋湖东路项目工程设计 |
厦门市枋湖东路项目工程设计 |
1 |
项 |
服务地点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与枋湖东路交叉口。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其他:控制价:9,906,470.54元。其他:本项目带方案投标,不设方案补偿费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处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商业综合体类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至今的,设计内容至少包括方案设计或扩初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12、其它: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01-02 12:00:00起至2024-01-09 12:00:00止(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3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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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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